视频监控系统调试的基本要求:
1.按国家现行相关规定,检查并调试摄像机的监控范围、聚焦、环境照度与抗逆光效果等,使图像清晰度、灰度等级达到系统设计要求。
2.检查并调整对云台、镜头等的遥控功能,排除遥控延迟和机械冲击等不良现象,使监视范围达到设计要求。
3.检查并调整事情切换控制主机的操作程序、图像切换、字符叠加等功能,保证工作正常,满足设计要求。
4.调整监视器、录像机、打印机、图像处理器、同步器、编码器、解码器等设备,保证工作正常,满足设计要求。
5.当系统具有报警联动功能时,应检测与调试自动开启摄像机电源、自动切换音视频到指定监视器、自动实时录像等功能。系统应叠加摄像时间、摄像位置的标识符,并显示稳定。当系统需要灯光联动时,应检测灯光打开后图像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
6.检查与调试监视图像与回放图像的质量,在正常工作照明环境条件下,监视图像质量不应低于先行国家标准
7.按相关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要求,检查与调试没路视频安装防范监控系统,使摄像机监控范围、图像清晰度、切换与控制、字符叠加、显示与记录、回放以及联动等正常